上海合伙企业税收优惠解读
来源:合伙注册公司 时间:2019-03-04 浏览:次
所谓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一般来说,合伙企业无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当然全国各地的合伙企业税收政策是不同的,下面上海第一注册网就上海合伙企业的税收政策做详细解读。
一、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有二人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二、合伙企业的特征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相互代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换言之,每个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所发生的经济行为对所有合伙人均有约束力。因此,合伙人之间较易发生纠纷。
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仅分享一部分利润,而无权分享合伙财产。
5、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损则亦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不分摊损失。
三、合伙企业的税收政策
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只需缴纳营业税,没有企业所得税,但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崇明、金山等区注册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享受营业税高额返税优惠政策的同时,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实现完全意义上的企业综合税负最低。
1、合伙企业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
行业 |
营业税 |
企业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
咨询业 |
5% |
无 |
6% |
广告业 |
4.5% |
其它服务业 |
3.6% |
饮食业 |
4.8% |
建筑、装潢、安装 |
3% |
2% |
物流 |
3% |
3% |
咨询业: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股权投资等。
其它服务业:建筑设计,模型设计、制作,景观设计,建筑监理;展览展示,会务、礼仪服务;货代;知识产权代理,商标代理;人才服务,职业中介服务,教育培训;会计、审计、评估、代理记账;中介及信息服务等。
2、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优惠政策
对于个人所得税纳税额较大的企业可以为其申请财政补贴优惠政策,特别是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广告等行业,最高可以按企业所得税返税比例予以财政补贴。
看了以上文档,您对合伙上海企业税收优惠有所了解了吗?毕竟税务处理是比较复杂的,有很多的细节性问题要注意,如果觉得自己全套办理起来麻烦,可以找上海第一注册网帮您全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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